
股票简称:浙江建投 股票代码:002761.SZ
债券简称:23 浙建 Y1 债券代码:148474.SZ
债券简称:24 浙建 Y1 债券代码:524018.SZ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4 年度)
发行人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西路 52 号)
债券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
重要声明
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
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以下简称《执业行为准则》)、《募集说明书》、
《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
或“受托管理人”)作为相关债券的受托管理人编制本报告。招商证券编制本报告
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公开信息、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发行人”)对外发布的《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
度报告》等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发行人提供的相关资料或出具的相关说明以及第
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招商证券对本报告中所包含的从上述文件中引述
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作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招商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报告
作为投资行为依据。
如无特别说明,本报告中相关用语具有与《募集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目 录
第十节 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托管理 人采取的应
第一节 公司债券概况
报告期内,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1的由招商证券担任受托管理
人的债券包括:23浙建Y1、24浙建Y1,债券具体情况见下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回售日
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回售日
此处指债券起息日在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含)之前,且债券到期日(实际兑付日)在 2024 年 1 月 1 日
(含)之后。
第二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依据《管理办法》、《执业行为准则》和其他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以及《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持续关
注发行人的资信状况和信用风险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
况、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实施情况等,并督促发行人履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受托管理协议中所约定的义务,积极行使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维护债券持有人
的合法权益。
一、对发行人经营、资信情况的持续跟踪情况
作为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根据规定及约定编制《公司债券月度重大事项排
查表》,每月书面问询发行人是否存在相关指标触发的情形,了解发行人是否涉
及重大事项及信用风险。同时,招商证券通过查询发行人财务报告及公开渠道,
定期或不定期监测发行人经营情况、财务情况、资信情况及相关公告舆情。经核
查,报告期内,发行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
讼,未出现会对债券偿付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二、对增信机构、担保物及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实施情况的核查
三、监督专项账户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持续监督并定期检查发行人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
存储、划转和使用情况,监督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并提示发行人按照相
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 2024 年 11 月,23 浙建 Y1、24 浙建 Y1 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四、督促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督促发行人按时
完成定期信息披露、及时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
报告期内,发行人已按照规定及约定及时披露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发行人
临时报告核查情况详见第十节之“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
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
五、督促发行人履行债券偿还义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招商证券按照相关规定对发行人提前开展还本付息前排查工作,
及时掌握各期受托管理的公司债券偿付资金安排,督促发行人按时履约。
六、受托管理人执行信用风险管理工作的情况
招商证券已按照监管机构要求,于 2024 年度对 23 浙建 Y1、24 浙建 Y1 开
展定期信用风险排查工作。
七、对可续期公司债券特殊发行事项的持续跟踪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23 浙建 Y1、24 浙建 Y1 未到续期选择权的行权日,不
涉及发行人行使续期选择权、赎回选择权、利息递延、强制付息情况;发行人将
本期债券分类为权益工具,计入“其他权益工具”。
第三节 发行人的经营与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最新经营情况
中文名称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简称 浙江建投
外文名称(如有) Zhejiang Construction Investment Group Co.,Ltd
外文缩写(如有) ZCIGC
法定代表人 陶关锋
注册资本(万元) 108,134.0098 万元
实缴资本(万元) 108,178.2939 万元2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西路 52 号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西路 52 号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310012
公司网址(如有) www.cnzgc.com
电子信箱 zjjtzq@cnzgc.com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范围、主要产品(或服务)及其经营模式、主营业务开展
情况如下:
浙江建投主要从事建筑施工、工程设计、建筑产业投资、建筑工业制造和建
筑专业服务五大板块。集团核心主业为建筑业、工程设计及专业运营服务,培育
主业为建筑工业制造。建筑施工业务是集团主要业务板块及收入来源,包括房屋
建筑、市政路桥、轨道交通、水利水电、设备安装、装饰装修等施工业务。工程
设计服务业务主要包括规划、设计和咨询以及设计引领的工程总承包业务。建筑
产业投资作为集团建筑全产业链当中重要的一环,以投资带动施工,以投资来扩
大产业格局,以投资带动建筑施工主业发展,提升整体竞争力。工业制造业务主
要依托建筑施工业务,充分发挥了产业链协同效应,主要业务包括装配式、地铁
管片、混凝土以及工程机械、电力施工机械、压力容器等的设计、制造、销售、
租赁、安装、改造与维修等。建筑专业服务依托于集团施工主业规模,以提供工
程建设全过程服务和支撑能力为方向,包括工程商贸、工程金融、工程物业和工
程租赁等专业服务业,进一步实现提质增效,全面推进集团产业一体化发展进程。
根据发行人《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发行
人主营业务情况分业务板块情况如下: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实缴资本
项目 占营业收入 占营业收入 同比增减
金额 金额
比重 比重
营业收入合计 80,643,358,834.88 100% 92,605,749,799.48 100% -12.92%
分行业
建筑施工业务 65,977,522,011.49 81.82% 79,057,727,900.00 85.37% -16.55%
工业制造业务 1,431,361,565.62 1.77% 2,323,530,487.72 2.51% -38.40%
工程相关其他业务 11,570,853,126.30 14.35% 9,845,129,205.40 10.63% 17.53%
其他 1,663,622,131.47 2.06% 1,379,362,206.36 1.49%
分产品
建筑施工业务 65,977,522,011.49 81.82% 79,057,727,900.00 85.37% -16.55%
工业制造业务 1,431,361,565.62 1.77% 2,323,530,487.72 2.51% -38.40%
工程相关其他业务 11,570,853,126.30 14.35% 9,845,129,205.40 10.63% 17.53%
其他 1,663,622,131.47 2.06% 1,379,362,206.36 1.49% 20.61%
分地区
境内地区 74,438,703,903.42 92.31% 86,911,214,863.07 93.85% -14.35%
境外地区 6,204,654,931.46 7.69% 5,694,534,936.41 6.15% 8.96%
分销售模式
直销 80,643,358,834.88 100.00% 92,605,749,799.48 100.00% -12.92%
二、发行人最新财务状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发行人出具的 2024 年标准无保留
意见审计报告(天健审20258343 号)和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的 2023 年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40011008659 号),发行
人近两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表:发行人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表(一)
单位:万元
变动比例超过
项目 本期 上年同期 变动比例(%) 30%的,说明原
因
总资产 12,088,242.38 12,165,045.27 -0.63 -
总负债 11,136,902.52 11,147,892.02 -0.10 -
净资产 951,339.86 1,017,153.26 -6.47 -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835,381.53 781,920.95 6.84 -
资产负债率(%) 92.13 91.64 0.53 -
流动比率 0.94 0.93 0.64 -
速动比率 0.45 0.44 1.74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
额
表:发行人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表(二)
单位:万元
变动比例超过
项目 本期 上年同期 变动比例(%) 30%的,说明原
因
营业收入 8,064,335.88 9,260,574.98 -12.92 -
营业成本 7,676,332.20 8,827,302.16 -13.04 -
利润总额 61,586.64 86,422.51 -28.74
主要系工程相关
净利润 35,764.70 60,282.04 -40.67 其他业务板块毛
利率下降
主要系工程相关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
润
利率下降
主要系工程相关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9,360.49 39,171.01 -50.57 其他业务板块毛
利率下降
主要系年末开展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
额
动,回款增加
主要系云辰项目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
额
原因退回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 -400,356.05 8,736.56 -4,682.54 主要系归还各类
变动比例超过
项目 本期 上年同期 变动比例(%) 30%的,说明原
因
额 借款增加
应收账款周转率 3.06 3.35 -8.74 -
存货周转率 1.56 2.04 -23.53
EBITDA 全部债务比 1.73% 1.99% -13.07
利息保障倍数 1.68 1.86 -9.68 -
主要系年末开展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 4.80 3.00 60.00 清欠回款专项行
动,回款增加
EBITDA 利息倍数 2.11 2.27 -7.05 -
贷款偿还率(%) 100.00 100.00 0.00 -
利息偿付率(%) 100.00 100.00 0.00 -
第四节 募集资金的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的核查情况
一、各期债券募集资金情况及运用计划
(1)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
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3浙建Y1)
根据《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
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公司
有息债务。
(2)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
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4浙建Y1)
根据《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
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公司
有息债务。
二、各期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发行人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在监管银行开设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并进行专项管
理。
截至 2024 年 11 月,23 浙建 Y1、24 浙建 Y1 募集资金已按约定用途使用完
毕。
三、各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情况的核查情况
经受托管理人核查,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募集资金的用途、使用计
划和专项账户管理安排。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是否与募集
的实际使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说明书承诺
用情况(按 每类实际 专项账户 违规使用 的用途、使
债券代码 债券简称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已使用金 用途分类, 使用资金 未使用 运作情况 的整改情 用计划及其
总金额 约定用途 额 不含临时 情况 金额 (如有) 况(如有)他约定一致
补流)
用于偿还
SZ 债务 (不含公 债务
司债券)
用于偿还
SZ 债务 (不含公 债务
司债券)
第五节 发行人偿债能力和意愿分析
一、发行人负债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551,443.45 4.95 760,325.11 6.82
应付票据 103,151.25 0.93 78,371.06 0.70
应付账款 6,979,066.65 62.67 6,791,517.35 60.92
预收款项 1,212.49 0.01 1,450.46 0.01
合同负债 379,851.16 3.41 431,656.98 3.87
应付职工薪酬 51,613.66 0.46 47,036.88 0.42
应交税费 59,957.77 0.54 63,053.15 0.57
其他应付款 1,028,003.24 9.23 975,133.79 8.75
其中:应付利息 - - - -
应付股利 1,317.54 0.01 1,332.20 0.0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04,999.36 1.84 250,397.76 2.25
其他流动负债 606,337.29 5.44 508,678.46 4.56
流动负债合计 9,965,636.32 89.48 9,907,621.00 88.8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778,970.05 6.99 914,832.22 8.21
应付债券 247,068.11 2.22 173,053.16 1.55
租赁负债 5,947.64 0.05 13,806.39 0.12
长期应付款 124,925.96 1.12 118,410.79 1.06
预计负债 137.52 0.00 620.11 0.01
递延收益 12,995.41 0.12 12,847.32 0.12
递延所得税负债 1,221.51 0.01 6,701.03 0.06
非流动负债合计 1,171,266.20 10.52 1,240,271.02 11.13
负债合计 11,136,902.52 100.00 11,147,892.02 100.00
二、偿债指标
表:发行人偿债指标情况表
指标(合并口径) 2024年末 2023年末 变动比例(%)
流动比率 0.94 0.93 0.64
速动比率 0.45 0.44 1.74
资产负债率(%) 92.13 91.64 0.49
EBITDA利息倍数 2.11 2.27 -7.05
从短期偿债指标来看,截至 2024 年末及 2023 年末,发行人流动比率分别为
比率分别同比增加 0.64%、增加 1.74%。
从长期偿债指标来看,截至 2024 年末及 2023 年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
为 92.13%、91.64%,发行人资产负债率较为稳定。
从 EBITDA 利息倍数来看,2024 年度及 2023 年度,发行人 EBITDA 利息倍
数分别为 2.11、2.27。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生产经营及财务指标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发行
人偿债能力正常。
三、历史债务逾期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公司信用类债券的本金和利息全部按期全额兑付,不存在
逾期金额超过 1000 万元的有息债务,偿债意愿正常。
四、货币资金及授信情况
截 至 2024 年 末 ,发 行 人 货币 资金 余额为 1,008,682.73 万元, 较 上年 末
截至 2024 年 6 月末,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共获得 810.80 亿元的授信总额,
共使用授信 302.31 亿元,尚有 508.49 亿元授信未使用。
五、受限资产情况
截至 2024 年末,发行人主要资产受限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期末账面余额(元) 期末账面价值(元) 受限类型 受限原因
保证金、冻结存
货币资金 1,370,331,024.35 1,370,331,024.35冻结
款、司法冻结等
应收账款保理、借
应收账款 2,372,270,362.13 2,313,632,153.36保理、质押
款质押
合同资产 11,109,638.03 11,109,638.03抵押、质押 借款抵质押
一年内到期的非
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 7,992,872,311.02 7,992,872,311.02抵押、质押 借款抵质押
固定资产 588,462,322.41 507,485,512.68抵押 借款抵押
无形资产 83,479,096.42 70,748,054.72抵押、质押 借款抵质押
其他非流动资产 999,049,903.43 999,049,903.43抵押、质押 借款抵质押
合计 14,499,071,077.89 14,346,725,017.69
六、最新主体评级
东方金城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6日出具了《浙江省建设投资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
评级报告》,确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
第六节 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重大变化、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
析
截至报告期末,本次受托债券的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情
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债券简称 23 浙建 Y1
债券代码 148474.SZ
发行人为本次债券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
划,包括加强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全面加强发行人有关
增信机制、偿债计划以及其他
偿债事项的管理、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制定
偿债保障措施内容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努力形成一套确保债券安全兑付
的保障机制。
报告期内增信机制、偿债计划
以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是否发 不适用。
生变更
报告期内增信机制、偿债计划
报告期内,发行人已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
以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执行情
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约定执行。
况
债券简称 24 浙建 Y1
债券代码 524018.SZ
发行人为本次债券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
划,包括加强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全面加强发行人有关
增信机制、偿债计划以及其他
偿债事项的管理、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制定
偿债保障措施内容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努力形成一套确保债券安全兑付
的保障机制。
报告期内增信机制、偿债计划
以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是否发 不适用。
生变更
报告期内增信机制、偿债计划
报告期内,发行人已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
以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执行情
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约定执行。
况
第七节 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报告期内,23 浙建 Y1 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足额付息,24 浙建 Y1 不涉及兑
付兑息的情形。
第八节 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根据《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约定:
一、发行人承诺:
(1)发行人承诺,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不发生如下情形:
发行人发生一个自然年度内减资超过原注册资本 20%以上、分立、被责令停
产停业的情形。
(2)发行人在债券存续期内,出现违反上述第(1)条约定的资信维持承诺
情形的,发行人将及时采取措施以在半年内恢复承诺相关要求。
(3)当发行人发生违反资信维持承诺、发生或预计发生将影响偿债能力相
关事项的,发行人将在 2 个交易日内告知受托管理人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发行人违反资信维持承诺且未在上述第(2)条约定期限内恢复承诺的,
持有人有权要求发行人按照负面事项救济措施的约定采取负面事项救济措施。
(1)发行人承诺,报告期内发行人不能按期偿付本条第 1)项金钱给付义
务,金额达到第 2)项给付标准的,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将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金钱
给付逾期状态:
●银行贷款、信托贷款、财务公司贷款;
●金融租赁和融资租赁公司的应付租赁款;
●资产管理计划融资;
●理财直接融资工具、债权融资计划、债权投资计划;
●除本期债券外的公司信用类债券;
金额达到 5,000 万元,且占发行人母公司财务报表最近一期末经审计净资产
(2)发行人在债券存续期内,出现违反上述第(1)条约定的交叉保护承诺
情形的,发行人将及时采取措施以在 10 个交易日内恢复承诺相关要求。
(3)当发行人触发交叉保护情形时,发行人将在 2 个交易日内告知受托管
理人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发行人违反交叉保护条款且未在上述第(2)条约定期限内恢复承诺的,
持有人有权要求发行人按照负面事项救济措施的约定采取负面事项救济措施。
保护承诺第 2)条约定期限恢复相关承诺要求或采取相关措施的,经持有本
期债券 30%以上的持有人要求,发行人将于收到要求后的次日立即采取如下救
济措施之一,争取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等形式与债券持有人就违反承诺事项达成
和解:
①在 30 个自然日内为本期债券增加担保或其他增信措施。
②在 30 个自然日提供并落实经本期债券持有人认可的其他和解方案。
托管理人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及时披露救济措施的落实进展。
根据发行人 2021 年 9 月 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 2021 年 9
月 17 日召开的 2021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有
关决议和公司董事会作出的相关承诺,当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本期债券本息或
者在本期债券到期时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报告期内,发行人能够遵守上述在募集说明书中载明的承诺事项。
第九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须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未召开债券持有人
会议。
第十节 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托管理
人采取的应对措施
一、发行人重大事项的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已按照《证券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及《募集
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披露了如下重大事项:
表:报告期内发行人重大事项披露情况
序号 披露时间 涉及债项 公告名称
月 12 日 24 浙建 Y1
月 12 日 24 浙建 Y1
月 28 日 24 浙建 Y1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二、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
受托管理人在获悉上述事项后,就有关事项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督促
发行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我司作为受托管理人对上述公告相
应出具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的情况如下:
表: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出具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情况
序号 披露时间 涉及债项 公告名称
务报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
管理事务报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
管理事务报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
理事务报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
月 18 日 24 浙建 Y1
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
月 18 日 24 浙建 Y1
管理事务报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
务报告》
报告期内,除上述重大事项外,未发生可能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的其他重大
事项,受托管理人已按照受托管理协议约定履行相关职责。
第十一节 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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